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1-09-14 00:00科教部
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0级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正式下达2021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高等教育)的通知》(黔财教〔2021〕51号)《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遵医校办发〔2021〕58号)有关规定和学校相关通知,现将我院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名额分配
(一)参评对象
2020级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二)名额分配
按学校分配名额,差额推荐1人。
二、参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违法记录;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德育考核合格;
5.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6.自觉履行研究生的义务,按时注册,按时缴纳学费。
(二)具体条件
除满足基本条件外,学术型学位研究生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中的1、2,专业型学位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中的1、3:
1.学习成绩优异。课程学习成绩排名位列遵义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的年级前30%(课程学习成绩计算公式[ ∑单科成绩/课程门数])。
若课程学习综合成绩没有进入前30%,但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科学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也可,具体如下:
(1)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并在广大研究生中产生广泛积极的教育效果和良好的舆论导向;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中科院二区及以上级别的论文;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得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国家发明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得全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2.科学学位研究生:科研能力显著,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具有较突出的科研成绩和较强的发展潜力。就读研究生期间以第一作者、第一作者单位署名为遵义医科大学及附属医院在与本学科相关的北图核心及以上刊物(含北图核心)公开发表论文1篇,或者在《遵义医科大学学报》公开发表论文2篇。所发表论文篇幅须在1个版面(含)以上;
3.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技能强,实践能力突出,积极参加学术活动,有较强的科研思维能力。在专业实践过程中能优秀地完成各项指标,在考核中获得“优秀”等级(考核成绩90分以上)。临床专业型研究生须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三、工作流程
(一)个人申报
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于2021年9月16日9-16点交至科教部(二附院行政综合楼6楼),仅在规定时间内受理。
1.纸质版材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
(2)《遵义医科大学德育考核表》(附件4)
(3)《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奖量化评分表》(研二填写)(附件5)
(5)《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奖成绩汇总表》(附件7)
(6)《遵义医科大学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8)
(7) 申报承诺书(附件9)
(8) 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电子版材料
电子材料(附件3、5、7、8和支撑材料扫描件/照片)统一打包发送至邮箱:zyefykjb[at]126[dot]com ,文件包命名为“学号+姓名+国奖材料”,未按要求命名的申报材料均不受理。
(二)推荐公示
科教部根据申报情况,报遵义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推荐,评选结果经公示(2021年9月17日-9月24日)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四、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致电科教部
联系人:张良莎、李 迎
联系电话:0851-27596368
科教部
2021年9月14日
附件:
附件1+遵医校办发〔2021〕58号(关于印发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docx
附件5+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先量化评分表(研二填写).doc
附件6+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先量化评分表(研三填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