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总结制度 2022-11-24 15:43党委办公室 团委应每季度以工作要点形式,在团支部工作例会上公布该季度(或下季度)的工作内容。 团委应于每年1月以书面形式向医院党委、学院及卫生厅报送团委上一年度工作总结,并拟定团委本年度工作计划。 各团支部应每年以书面形式向团委及所属党组织作出简要工作总结汇报,向医院团委提出支部本年度工作计划。